按揭购房,父母帮忙还贷?警惕扶贫!
离婚案子办多了,各种牛鬼蛇神都能见到,最近面谈的一个当事人,他说他们共同买房的钱从父母的账上走。然后这笔钱打给自己。不直接打给开发商,再和父亲签订借款协议。结婚后再把工资转给父母,让他们帮忙保管,这样无论给父母转多少都不会被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打官司要么就说是给父母的赡养费,要么就说是还给父母的借款,对方根本拿他没有办法。高,实在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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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给大家分析一下为什么这样操作可以避开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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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男方按揭购房,还贷资金都来自于父母。
如果不增加其它条件,这件事绝对不是坑。
婚后父母帮忙还贷,属于对双方的赠与,理论上和双方共同还贷没有本质区别。
这套房子,婚后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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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婚后还贷资金都来自于父母,并配套了个人赠与协议。
如果不增加其它条件,这件事严格意义上也不应该属于坑。
这套房子,完全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理所当然。
这不叫坑,这叫合法地隔离婚前个人财产,男女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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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父母辛辛苦苦凑够首付,又能帮忙还贷的是少数。
结果,有一部分人动起来歪脑筋。就像前文的那位,又想隔离婚前个人财产,又想动用夫妻共同财产。
这才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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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遇到的,最常规操作是:一方拿到每个月的工资后,取现一部分资金,把现金交给父母。父母把现金存入卡中,又转账给自己的子女,并配套个人赠与协议,子女用这笔钱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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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没?除了前置的取现步骤,其它和第2种情形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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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止一次说过,结婚后,双方的工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又想隔离婚前个人财产,又想动用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行为一定是侵犯配偶财产权利的,也一定是违法的,无论如何掩盖都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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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大家应该看明白,如果遇到另一方挖空心思对付你,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识别坑并跳过去,要么精准扶贫。
送给大家两句话:婚前睁睁眼,婚后闭闭眼。
祝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