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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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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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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童工问题劳动法有哪些明确规定的

劳动争议2023-12-11|人阅读
一、关于童工问题劳动法有哪些明确规定的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录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给予特殊保护。

  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使用童工的补救措施

  法律快车提醒您,使用童工的补救措施有:

  1.必须马上停止童工工作。

  2.报告当地劳动局,并尽快安排健康检查;若有疾病,应先安排治疗直到痊愈,医疗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不能终止与该童工的雇佣关系,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置童工将来的安全和生活处境于不顾。

  4.公司必须马上联络该童工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尽快安排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送遣童工所需交通费、食宿费和其它相关费用全部由其公司负责,开销单据必须妥善保存,该单据将用于核实该公司是否符合本规定要求。

  三、招了童工还不给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招童工并拒绝给付工资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对其使用童工的行为进行举报,要求其停止使用童工,并可以责令其给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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