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哪些风险
1.承担民事责任的风险
公司法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形下,需就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挂名法定代表人还可能因为实际控制人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隐匿、转移财产或者擅自处分公司财产等行为,面临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公司无法完全履行法院判决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的,法院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而法定代表人在被“限高”期间,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一等座、子女不能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不能进入高档场所消费、不能住星级宾馆等等。
2.承担行政责任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材料有虚假记载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有关主管部门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而挂名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负责人,往往需要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3.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有很多实行双罚制,既对单位判处罚金,也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挂名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负责人,往往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在刑事责任中,公司控制者操纵公司进行经济犯罪,比如诈骗、非法集资等情况,挂名法定代表人虽未直接参与,但挂名法定代表人明知实情,却不阻止,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这时挂名法代表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一个人可以当几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要符合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条件,就可以担任。其条件包括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没有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济犯罪的情形等。对于一个人可以担任的法人代表的个数,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三、哪些人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