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思琪律师解答:可以的。一般的合同纠纷,只要双方结算后写了借据,都可以转为借款。现实中,如果委托理财亏损后,双方一致同意按照签欠条的话,法律上是认可欠款关系的。若过后一方不支付,被欠钱一方可凭借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还款,法院不会再对本来的合同关系进行审理。
判决书节选: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涉案民间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对此,本院认为,被告与原告之间虽原为委托理财关系,但亏损发生后,双方对于亏损作出了新的约定,即亏损由被告承担,并将最后的19万元转为借款,并签订了《借据》。被告对此虽不予认可,并主张《借据》为被迫签订,且该《借据》项下的款项其已于2018年2月5日付清,但从之后双方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民事行为如向案外人借款支付给原告、出具《借据》、原告于2019年4月1日就最后的“十来万块钱”进行催收时被告未表示异议等,可知原告对相关事实的主张依据更为充分,也更为合理可信。综上,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欠款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