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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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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二级不被起诉?故意杀人罪缓刑三年?法不容情的限度在哪?

犯罪类型2022-07-11|人阅读

我们常听到法不外乎人情,其实就是说国家执法要有温度,一套好的法律体系不止应当有完备的符合逻辑的客观规定,这些强制规定也应当符合人民共同认同的基本价值取向。近日发生的几起案例在得到处理后,我国民众纷纷夸赞判决法院“执法有温度”。一是陕西省白水县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至轻伤二级不予起诉的决定,二是重庆市中院对一起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决定。我们知道,轻伤二级是故意伤害罪的入刑标准,也就是说只要对方伤情鉴定意见是轻伤二级,打人者就有负刑事责任的可能,故意杀人更不用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甚至死刑一般都是实刑,这两起案件为何让这些“施暴者”逍遥法外呢?原来陕西这起故意伤害案件是一位35岁的父亲得知自己的女儿被猥亵之后,才将这个猥亵者打至轻伤二级,并且打完人之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而重庆市这起故意杀人则是一位母亲为了防止自己13岁女儿被二婚的丈夫性侵,在凌晨趁其熟睡将其锤杀,法院认为,这位母亲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但考虑有自首情节,综合考虑犯罪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这两个案例看下来我们有很多感慨,一是感叹父母对孩子大无畏的爱,再是感慨这才是有温度的结果,惩恶扬善,对恶的宽容就是纵容,对善的宽容是正义的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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