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协议”投资方要求返还公司证照的审查与认定
案号:(2020)浙02民终4119号
【裁判要旨】
“对赌协议”投资方在取得目标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况下,要求经营方返还证照、账册、业务合同等,因经营方曾实际经营目标公司,在双方产生矛盾又未办理任何交接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推定经营方仍持有上述公司证照,经营方以现未实际占有这些证照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应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