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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应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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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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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满什么时间放人

刑事辩护2023-03-10|人阅读

导读:

被刑事拘留在关押期满后的第二天放人。一般是拘留后三天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到四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可以延长到三十天,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一、刑事拘留期满什么时间放人

  被刑事拘留在关押期满后的第二天放人。

  刑事拘留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最长期限为37天,一般情况下,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日至4日,检察院应该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对于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该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二、刑事拘留是否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刑事拘留正常情况下是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除非是拘留超期,同时又是无罪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生自由的强制方法。  

  三、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被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是:

  1.需要逮捕的,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3.侦查终结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4.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进行审判,依法做出有罪与否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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