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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成勇律师
万成勇律师
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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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区别

刑罚种类2022-07-15|人阅读

一、行政处罚种类

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行政拘留等。(行政拘留上限是十五天,且可能影响政审)

二:刑事处罚种类

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驱逐出境(驱逐出境只适用外国人)。(受过刑事处罚的,其或其子女等直系亲属,一般无缘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司高管)

三:二者的区别

1、针对的行为不同

  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而刑罚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由于恶劣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不同,就会受到不同性质的处罚。

  2、作出处罚所适用的依据不同

  行政处罚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而刑罚的适用依据只能是《刑法》,以及全国人大作出的刑法修正案。虽然二者的作出都需要有法定依据,但是对依据要求的严格性是不同的,比如,省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为了本地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规定对某种行为处以行政处罚,但是却不可能规定对某种《刑法》没有规定的行为处以刑罚。

  3、处罚实施的机关不同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非行政机关组织。它的实施主体要比刑罚的实施主体广泛得多。刑罚只能由法院决定,然后交给执行机关。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在监狱实施,刑期较短或者是剩余时间不到一年的短期徒刑交给看守所来执行,管制由公安机关执行,拘役交给拘役所来执行等。罚金、没收财产等法院可以执行。

 四、二者可以同时实施吗

  一般而言不能同时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如果以后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缴纳的罚款应当退还,被处以的强制措施应当折抵。

  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可以并处。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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