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起诉时效期是多久
检察院对公诉案件审查起诉的时效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
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检察院起诉的流程有哪些
重庆曾新律师提醒您,检察院的起诉的流程是:
1.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查决定。
2.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经过人民法院法庭审理后,需要分别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三、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如何处理
由人民法院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