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继承人死亡前,其邻居、朋友等非负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人对被继承人的生活起居给予较多的帮扶照顾和精神慰藉的,可适当分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2.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依法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3.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非法定继承人可适当分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4.同居关系一方死亡,另一方不符合与被继承人互相扶助关系的,无权分得遗产
5.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的朋友对被继承人尽到较多扶养义务的,依法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