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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光升律师
吴光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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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工程合同是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工程合同?

工程建设2023-07-09|人阅读

// 答案是承揽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37条。

按照《建筑法》83条第三款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建筑不适用本法。意即施工单位不需要资质即可建设,适用承揽合同规定。在实际生活中,城乡家庭装修存在大量个人承包装修工程情形,承包人不一定具备承包资质,因此实践中都认为家庭装修工程不属于建筑法意义上的建设工程合同关系,而是承揽合同关系。

//家装是居民为改善居住环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住房进行装饰处理的工程建设活动,家庭装修不属于《建筑法》的调整范围。2002年3月5日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并未以《建筑法》为制定依据,且,该办法并不禁止个人承接家装工程。

//一些地方高级法院明确,家庭装修纠纷,适用民法典关于承揽合同的规定。

//关于如何判断装修工程是否属于建设工程的问题?实务中,可以参照住建部2018年2月8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没用,也可参照装修工程占整个建筑价款比例来判断。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11修正)

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第八条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第九条 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第二十二条 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三条 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

第四十四条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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