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是否固定不变
买卖合同违约金标准不是固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定金与违约金可以并用吗定金与违约金不可以并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根据这一规定,定金具有双重属性,既是一种担保形式,又可作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三、合同上违约金条款怎样写
合同违约金条款可以写明以下内容:
1.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2.应当支付违约金的具体情形;
3.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4.争议的解决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