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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广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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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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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是否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

婚姻家庭2023-11-10|人阅读

 一、孙女是否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

  孙子女对爷爷奶奶是否有赡养义务,一般因情况而定:

  1.孙子女对爷爷奶奶一般没有赡养义务;

  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有赡养能力的子女不能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有,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处分权;不能以父母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父母因为生活困难、犯罪或其他客观条件确实不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在该子女成年独立后,如父母符合被赡养的要件的,子女仍应当尽赡养扶助义务;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子女不能通过声明放弃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子女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有效,但是不承担赡养义务的行为无效。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父母和子女之间可相互继承遗产;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

  二、赡养义务的基本原则

  赡养义务的基本原则如下: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

  4.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5.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

  三、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养子女对养父母是有赡养义务的,一旦收养关系的成立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了相关合法的手续,那么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与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相同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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