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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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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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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限度条件有哪些要求

其他2024-04-03|人阅读
  一、正当防卫限度条件有哪些要求

  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

  1.起因条件

  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

  2.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

  3.主观条件

  具有防卫意识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

  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4.对象条件

  针对侵害人防卫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

  5.限度条件

  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1.危害的来源不同:

  正当防卫中危害的来源只能是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中危害来源不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还可以是自然界的力量、动物的侵袭;

  2.行为指向的对象不同:

  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来实行,不能损害没有参与实施不法侵害的其他人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只能是与危险的发生无关的第三者的利益;

  3.对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

  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作为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时才能实施;而正当防卫则无这样的要求;

  4.对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

  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

  三、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提醒您,特别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特殊正当防卫不适用于非暴力犯罪以及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

  2.条文中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主要是对暴力犯罪的列举,其中的“杀人”限于故意杀人。对刑法规定的转化型杀人、抢劫等能否进行特殊正当防卫,应具体分析,关键在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而不能以其行为最终成立何种罪名为标准得出结论。

  3.“行凶”:指杀人与重伤界限不清的暴力犯罪。对于暴力造成一般重伤的,不包含在“行凶”之内。

  4.只有当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限于生命与重大的身体安全)时,才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

  5.其他严重暴力犯罪:如抢劫枪支弹药罪、劫持航空器罪等。必须属于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才能对之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6.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具备客观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违法行为,而不要求不法侵害者具备有责性。但是,应当严格限制对缺乏有责性的暴力犯罪的特殊正当防卫。

  7.必须符合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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