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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泉律师
徐玉泉律师
浙江-杭州
主办律师

为什么公众对医生如此冷漠?

其他2012-04-05|人阅读

浙江坚定律师事务所 徐玉泉

哈尔滨某医院的多名医生被一位患者小伙用刀捅伤,其中一名正在准备读博士的医生死亡!中国医师协会立即发表强烈的谴责,要求司法机关严惩凶手。这是应该的!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是问题是为什么在网络上调查,竟然有65%的受调查网民认为“哈尔滨伤害医生事件是值得高兴的”。这是为什么?难道公众如此冷漠?我们先看看专家的说法,再看看我们自己经历的一些事情。

21世纪报》特约撰稿人魏君贤撰文:“律师和医生,在全世界范围内是最令人艳羡的服务业者之一,但惟独不包括中国。由于中国社会运行的独特规则,法律并非各种大小事务的最终裁决者;法律自身的政治地位决定了依赖法律维生之律师职业的社会地位。医生中最优秀者的个人收入可以和前述风光律师比肩,但其中绝大多数可能都来自私下交易的红包而不是名正言顺地来自扣税后的工资卡,这败坏了这个本应神圣的职业的形象。”

我本人是老主治医师、二级律师,从事过大量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对于医生和病患的思维和处境均有着较为深刻的体会,医生和病患在现行体制下都是受害者!医患矛盾的尖锐化是由于现行体制和法律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卫生行政部门的官僚作风在其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就拿我刚处理的一起医疗纠纷说说。将满一岁的男孩周天,因呕吐去市医院就医误诊三天,后又去省医院再被误诊,而随后发现了真正的病因,及时手术,但终未保住性命。患方找到市医院,市医院说:我们没有多大责任,真正该承担的责任我们会承担!话说的漂亮——先不承认有过错或大过错,然后留后路,万一要承担责任,我们这么大的医院还会赔不起吗?患方找到省医院,医院说:责任在对方,我们有责任我们会承担的。也说得漂亮!去找区医调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说:本案涉及两家医院,我们管不了省医院。找市医调会,说:我们没有委托尸体解剖的权利,我们调解依据的是“条例”,没有死亡赔偿金,赔偿数额会很低。——的确说的是实话。找市卫生局医政处领导,说:要搞清楚原因,先由本地的尸体解剖小组进行解剖。患者不放心,说:本地的大医院死人,由本地医生做解剖我不放心!卫生行政部门说:我们向来就是这样办的,到外地去解剖没有先例!再找医院,说:我们也有难处,到医学会去鉴定,走法律途径吧。再找卫生局,“领导出差,明天可能回来,明天来找领导吧”工作人员如是说。

时间飞逝,尸解要求七天内进行的最佳时间眼看就要过去,只好尽快起诉,但是从法院走诉讼法律途径也是有程序、时间规定的。

凡事必有因果关系。

这样的事情,如果谁是患方及其亲属、对现行的医方尤其是卫生行政部门的态度、现行的鉴定体制、现行的法律适用程序、调解程序的弊端,肯定会有深切的认识!

我常说:横向比较,机动车已经普及的今天,交通事故大量发生,没有看到交通事故双方的矛盾会有医疗纠纷的矛盾这么深,原因就是体制缺陷、法律的适用和鉴定制度的缺失和冲突以及卫生行政部门无所作为。

医疗体制和解决医疗纠纷的制度不完善,公众对医生、医院的冷漠,无非是医疗体制对公众的冷漠的反射而已,医生最终成了制度缺陷的替罪羊。

呜呼!我为医生呐喊、为病患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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