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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构造要件有哪些内容

其他2024-04-18|人阅读
  一、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二、如何证明被骗签合同

  证明被骗签合同需要收集合同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三、合同诈骗罪行为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关于合同诈骗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合同诈骗罪具体实施的行为有以下几点: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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