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侵权和违约责任的区别

民商法
2024-09-29
人浏览
  一、侵权和违约责任的区别

  侵权和违约责任的区别:

  1.归责原则不同。违约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或严格责任原则。侵权责任在各国法律中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对某些特殊侵权行为实行严格责任原则。

  2.举证责任不同。

  3.责任构成要件不同。

  4.责任承担方式不同。

  5.责任范围不同等。

  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2.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责任;

  3.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合同违约起诉有效期

  合同违约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快车提醒您,发生合同违约纠纷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时效期间的一般规定是3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查看更多
吕修斌律师
您可以咨询吕修斌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