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确定的司法保护利率上限,利率≤24%,受法律保护。
36%:24%<利率≤36%当事人自愿履行完毕的,法院不予干涉,利率>36%的部分无效,即“两线三区”。
同期利率4倍: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对上述规定进行了修正,确定4倍LPR(即4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新的司法保护利率上限,利率在4倍LPR以内的受法律保护,超过4倍LPR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即“一线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