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结婚后,父母为改善子女住房条件,很多父母会为孩子购买房屋,有的是全款,有的是出首付,有的是双方父母出资,登记情况也不一而同。那么,房屋究竟归谁?
案例一:
2015年小明和小红结婚后,2018年小明父母全款为购买房屋,登记在小明名下。2020年小明和小红离婚,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对于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商品房,一方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房,该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此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这一条款应当做限制解释,这里所称的出资应当仅指全额出资。因为只有全额出资,父母才能取得房屋产权,此时将所购房屋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才具备房屋产权赠与的法律属性。
案例二:
2015年小明和小红结婚后,2018年小明父母购买房屋出首付款,登记在小明名下。2020年小明和小红离婚,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父母只是在子女婚后支付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首付款会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认定,首付款需要考虑是借贷还是赠与。
案例三:
2015年小明和小红结婚后,2018年小明父母出资50万元,小红父母出资30万元购买房屋,登记在小红名下。2020年小明和小红离婚,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