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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民珍律师
叶民珍律师
浙江-金华
主办律师

2011年工伤赔偿

劳动工伤2011-04-07|人阅读

工伤如何解决及赔偿项目

1、员工在单位受伤,要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员工在工作时间受伤的证据,如工友的证明等,以及证明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如工资条,劳动合同,工作服等证据,及时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时间为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15日内作出。待工伤结论作出来之后,若无丧失劳动能力的,那么相应的停工留薪期的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向单位进行索赔。这里建议受伤的人当事人出院时医生叮嘱建议休息多长时间的,请注意处出院时的应及时的让医生开具建休证明,以便于及时保留证据,更方便的计算停工留薪期(相当于误工费)

2、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及时注意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每年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共四次,集合在一起评定。这个与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的司法鉴定不一样,共4次机会。

3、鉴定出来之后就面临向单位索赔的问题,很多当事人因为经济相对困难,都会急于与单位选择协商,也就是私了。在这里应掌握两个问题,首先先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一般企业都想长久发展,所以不要着急过分担心企业赔偿能力不足,私了时实在相差悬殊,应及时提起劳动仲裁。按2009年金华市区统筹地区工资标准应为2191元,。如七级伤残则有以下赔偿项目,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住院伙食补助费20/*住院天数,护理费:50/*住院天数,停工留薪期:本人工资*医生开具的建休天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191/*10个月=2191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金华市区统筹地区工资标准(2191/*10个月=21910元),交通费: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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