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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振华律师
赵振华律师
上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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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纠纷案件

损害赔偿2011-03-01|人阅读
夫妻离婚后因为探望子女发生纠纷进而涉诉的,称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此类案件在实务上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原告举证责任相对较小;二是被告不得反诉;三是法院判决后执行不易操作。

法律归法律,人情是人情。此类案件原告一般都可以胜诉,但是最受伤害的还是夹在中间的孩子,他们处在两个最亲密却又水火不容的中间彷徨无助。孩子的心灵是敏感的也是脆弱的,因此,企图通过孩子来报复对方的父母都是愚蠢的。

夫妻感情是个动态变化的东西,我们不能苛求这个动态变化的东西铁打不变,但是夫妻分道不要扬镳,拿孩子这个无辜的砝码来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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