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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春梅律师
孙春梅律师
河南-郑州
主办律师

一次庭审感悟--2009年冬

其他2012-12-27|人阅读

一次庭审感悟

作为一名执业七年的律师,期间虽也在法庭上看到过无数另人辛酸的场面,但这一次,对我的感触可以说令人难忘。

这是一起工伤案件,一名二十多岁的聋哑孩子在上班期间突然发病抢救无效死亡。之所以说他是孩子,是因为他从小到大甚至说至离开这个人世前都一直承载着父母无微不至地关心和爱。他身体从小虚弱,经常有病,一直在家,只是在出事前几个月,父母为了让他和社会有更多的交流才将他送到厂里上班,即便是上班,母亲有时也会送他、接他。由于他在上班期间抢救无效死亡,属于工伤,其父母又和厂里就工伤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此,他的父母申请了劳动仲裁,他所在的工厂委托我作为律师。开庭时,一切都和往常一样,没有什么不同,他的父母没有聘请律师,他的舅舅作为父母的代理人出庭,我认真地履行着作为一个律师应有的职责,主要提出仲裁时效的问题。最后,仲裁庭进行调解,根据他的情况,可以获得八万余元的赔偿,但厂里认为虽然应该赔偿但是他到厂里时间较短加之他本身身体不好,所以考虑少赔一些,就赔偿问题双方谈着各自的意见。最后,他的舅舅通知他的父亲来了,见到他的父亲对我的触动很大,40多岁的人看起来却有60多岁,我一下子联想了许多:不知是为孩子操劳过多?还是孩子出事后伤心过度?怎么会这么老?我也是一个七岁孩子的母亲,我了解父母对孩子的操劳,我更了解父母对孩子那种无私的爱,想必他有这样一个残疾的孩子并且孩子又不幸早年去世,期间他一定经历了太多的压力和痛苦。父亲非常老实,面对我和厂里的人不知道说什么好,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厂里和父亲在交涉着,厂里只同意赔三万,父亲说太少,厂里说只加一万,没想到父亲同意了,我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种结果,那个时候,我心里没有一丝调解成功的高兴,我替父亲感到惋惜,我也自问自己,是不是由于我的庭审观点父亲才放弃了那么多,但我又能怎样,这是我的工作,我只能替我的当事人说话。庭审结束后,我走过去主动和父亲握手,握住父亲手的那一刻,我的眼里溢满了泪水,我觉得父亲太不容易了,一个劲地劝他,不要太伤心了,以后好好地过日子,另人高兴地是,孩子所在厂里的厂长也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虽然调解说几天后付钱,但厂长当即就将两万块钱交给了父亲,父亲看起来没有感激也没有高兴,这种心情我能理解。

回去后,我的心里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平复,想想父亲的苍老、想想父亲的老诚,作为律师我是即同情又惋惜,同情的是他的遭遇,惋惜的是他面对问题,还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来充分保护自己的权利,可是,作为对方当事人的律师,我实在是无能为力,所以,我只能遗憾。

孙春梅律师 13838184946

200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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