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孙春梅律师
孙春梅律师
河南-郑州
主办律师

如何保证遗嘱的效力

继承2013-11-15|人阅读

如何保证遗嘱的效力

在我的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因为继承遗产甚至争夺遗产而产生纠纷,最终不得不进入诉讼程序的继承案件。同时,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还会遇到遗嘱人想通过遗嘱的方式确立继承人的非诉事项,那么,如何能保证遗嘱的效力,使遗嘱产生应有的法律效果,避免继承人之间因继承遗产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呢?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有以下几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不同的遗嘱形式,我国《继承法》均规定了相应的生效条件。实践中,人们往往会选择公证遗嘱,认为公证遗嘱的效力会更高,对此,我想从一个专业律师的角度向大家说明两点:首先,遇到想立遗嘱就盲目选择公证遗嘱是不懂法律的误区,因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同样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这样就为遗嘱人省了一笔巨大的公证费用;其次,有时候受一些财产或遗嘱人条件的限制,公证处往往不能做公证遗嘱。

我在此主要想给大家探讨的是如何保证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的法律效力,使这些遗嘱形式发挥应有的法律效果。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需要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需要两个见证人在场,一人代书,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签名,录音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从《继承法》的规定来说,无论是哪种形式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便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但是在大量的继承案件中我们发现,前述遗嘱形式由于缺少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会导致遗嘱无效,不发生应有的法律后果。那么,如何保证遗嘱的法律效力,保护遗嘱人和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呢?这就需要有专业律师的指导和介入。立遗嘱人可以选择的第一种方式为,仅接受专业律师的指导和建议,根据《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完善遗嘱形式;立遗嘱人可以选择的第二种方式为:律师见证,即无论立遗嘱人采用哪种形式立遗嘱,需要有律师的现场见证,见证遗嘱行为的真实性,该种形式由于有专业律师的参与见证,能最大限度的保证遗嘱的效力。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取决于遗嘱人的条件和财产的条件以及遗嘱人的自主选择。

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

孙春梅律师

0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