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王x,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南溪镇xxxxx组,联系电话:188xxxxxxx81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王x林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王x林因涉嫌票据诈骗一案,于2014年7月3日被中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涉嫌是经济犯罪而非暴力犯罪,而且有可能不构成犯罪,其没有前科,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也不会危害社会。现申请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人是犯罪嫌疑人王x林的弟弟,原意作为其取保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或者提供保证金。保证人能很好地监督犯罪嫌疑人王x林并做到:(1)保证犯罪嫌疑人王x林不离开本市;(2)保证犯罪嫌疑人王x林随传随到;(3)保证犯罪嫌疑人王x林不干扰证人作证;(4)保证犯罪嫌疑人王x林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并且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王x林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中山市公安局
申请人(签名):
二0一四 年 七 月 十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