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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福昌律师
潘福昌律师
广东-东莞
主办律师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战略

知识产权2011-04-15|人阅读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之一)战略探讨

前言

流企业卖产品,三流企业争服务,二流企业靠技术, 一流企业做标准。这说明企业竞争的同质化和差异化现状越来越明显。从全球视野看,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正在从资本向知识转变。

发达国家要求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国按照《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要求修改国内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定,把对TRIPS的法律精神的落实作为加入WTO的前提条件。

我国迫于此压力,先后对《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作了大幅度的修改,国务院还配套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力度。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审判和指导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221日实施,2006127日修改)、《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622日、)《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1015日)、《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1012日)、《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21日)、《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423日)、《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1221日)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以及具体类型案件的规定和指导案件判决的批复。

我国在加入WTO后,提出以知识经济为代表的中华民族复兴的战略,2008年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立了知识产权激励创新、有效运用、依法保护和科学管理的国策,以提高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修改法律和制定一系列司法解释都是为了落实国策所作的努力。

随后,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了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利用、保护和管理的政策。以深圳、北京、上海为突出代表。

东莞在2008年开始以企业双转型为背景揭开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序幕。政府大力鼓励、支持和培育东莞“两自”(自有品牌、自主技术)企业。

我们认为,自主知识产权在企业竞争中能够抢占竞争制高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如要扩大自己的优势,就必须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创新、管理、保护和运营体系。企业要达到抢占竞争制高点的目标,首先要了解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并建立与之匹配的管理体系。

一、知识产权法律性质的分析

1、知识产权的本质是私权

知识产权的私权性质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权利的取得,专利和商标需申请取得,商业秘密自始取得,著作权除了自始取得的方式外还可以登记确认。当事人的权利的存在与否和要求范围的大小由当事人自己确定(商业秘密除外)。二是权利保护的自主性,权利的保护由权利人启动,适用“不告不理”原则(涉及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等特例除外);三是权利利用的自由性,如何利用由权利人自由决定(国家强制许可除外)。

2知识产权的属性是无形财产

知识产权的财产属性和价值在现阶段并不被所有人了解,只有重视并掌握她的人,才能领略她的魅力。“可口可乐”品牌的魅力不说大家都知道。曾经有人这样说:即使可口可乐的工厂一夜之间被烧成灰烬,第二天报纸报道的将是全世界各大银行争相贷款给它的消息。

3知识产权的表现是资源

知识产权的资源属性大家并不清楚,如专利权从申请到授予有段时间,商标与产品结合或者形成显著性需要时间,著作权从策划到成熟不仅需要时间还要灵感和际遇,商业秘密是不被公众知悉的信息等等,都体现了资源属性。在市场竞争中,好的资源是人人向往的。如商标的价值,它和申请时间、原创性、使用的年限、宣传的投入、侵权的维护、显著性特征等息息相关,具体到申请广东著名商标时,评估其是否著名所参照的标准就明确提出必须是注册商标且连续使用三年,且审查其用于广告宣传的费用及是否存在侵权维护的案例等。这些都说明知识产权这种资源不但要“抢”,“抢”到后还需要进行管理和运营,这样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二、品牌战略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1、品牌战略必然催生知识产权的产生

企业发展与知识产权是相伴相随的。有很多企业经营者认为,我的工厂只是加工,不存在什么知识产权。事实上,是因为他不了解知识产权。企业从产生到发展,知识产权无处不在。

第一,企业注册成立就有自己的名称,名称就可以注册商标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只是经营者并没有这种保护意识,也不会对企业名称是否独创而进行斟酌,到企业发展壮大了,需要将其保护时,发现已经被他人注册商标了。这种情况,不但自己名称不能得到保护,还存在被他人认为侵权的风险。例如,上海“幻知曲”是生产床上用品的企业,发展之初没有将“幻知曲”注册商标,它的同行将“幻知曲”注册为商标。事后,上海幻知曲花费巨资想通过告对方侵权获得品牌保护也遭失败。

第二、任何企业都有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看起来陌生,其实和企业联系最紧密。只要是企业不愿意公开的信息(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有可能成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不仅存在于企业内部,还存在于客户那里,不仅存在于开始,还存在于企业停止经营后,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商业秘密无处不在,但,我们的很多企业就是在不经意间丢掉了自己的竞争优势,很多老板的起家靠的是过去的东家,也有很多企业因为员工跳槽而遭致灭顶之灾。

第三、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同样会产生知识产权的问题。如果我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客户的特殊要求,组织人员攻关,对技术或者产品做了改进,这时的改进可能就是企业的财富。如正扬本公司专利侵权的案例,对方当事人王吉光是个有心人,看到了焊接技术改进的价值,他将作了一点改进的焊接技术抢先申请专利保护,导致真正改进的企业面临侵权的危险境地。

第四、著作权从著作形成起就取得了权利,但也容易被指控抄袭。网络时代,很多企业建立了自己的网站,而网站就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著作权。有一个案例:东莞市无极净化用品有限公司模仿东莞市中港净化用品有限公司的网站内容抢夺客户和市场。因为许多权利不明,最后中港净化不得不花巨资进行维权诉讼(该案例曾作为东莞典型的网络侵权案件在东莞电视台现场直播报道)。

知识产权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会相伴产生,企业控制人并不是都懂。所以,企业如何界定并获得很好的保护或者带来很可观的利益呢?我们要善于挖掘、管理、运营和保护。

2、知识产权影响企业发展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的资产,其作用不同于有形的财产那么直观。但正是她的无形,所带来的巨大能量,也是人们所无法估量的。

第一、知识产权“阻碍”企业发展

“阻碍”我这里谈的是它的积极的一面。没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是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企业;没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是不能发展壮大的企业;没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是要被淘汰的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已经淡出了东莞就是再明白不过的例子了。

望东方周刊写到:我想第一代外来工就是大约3040岁左右的工人。他们的离开不仅仅发生在东莞,而是发生在中国所有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按照现在的经济形势,他们的确不适应发展了。无论是电子厂还是鞋企,这种事迟早会来。但他们离开并不是危险,而是一种重生的征兆,因为还会有其他的劳动力回来。关键是东莞要吸聚新的企业。这一部分人告别也不会在内陆引起剧烈的社会问题。因为城市化在内地还在扩张。完全可以给第一代外来工提供就业机会。只是也许他们不再能拿到在东莞这样的工资。

第二、知识产权推动企业的发展

以东莞“两自”企业为例,东莞有很多具体的措施帮助和扶持“两自”企业,仅财政每年就拿出几个亿的资金帮助“两自”企业发展、壮大。如高薪科技企业可以从政府拿到扶持资金进行技术开发与研究、鼓励企业申请著名、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奖励50万元、驰名商标奖励100万元)、发明专利、国外商标的费用由政府给予报销等等。

第三、企业消亡,知识产权仍然具有潜在价值

曾经因为三聚氰胺事件使“三鹿”集团破产,但“三鹿”牌及相关保护性商标一批共347件,竟以730万的价格被拍下。“三鹿”商标曾集驰名商标、免检产品、中国名牌等众多荣誉于一身,在三鹿集团鼎盛时期,国内某机构曾评估其品牌价值达到1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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