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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调解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2019-03-08|人阅读

  发生劳动争议后很多人都会选择劳动仲裁,那么劳动仲裁后就会出具劳动仲裁调解书,劳动仲裁调解书有什么法律效力呢。接下来一起学习一下,劳动仲裁调解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劳动仲裁调解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1、劳动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2、劳动仲裁调解书在送达之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不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的;

  3、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法律依据《劳动仲裁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仲裁准备

  ① 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进行。

  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③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④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

  劳动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应该强制执行,若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以起诉至法院,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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