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黄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安徽-合肥
主办律师

诽谤罪判多久

刑事辩护2019-04-04|人阅读

  有的时候被无故诽谤,很是冤枉,特别是安插一下莫须有的罪名,对方捏造需要事实来中伤自己,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认定诽谤罪的时候要注意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诽谤罪判多久。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诽谤罪判多久

  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般情况下,本罪属告诉的才处理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二、侮辱罪和诽谤罪如何认定

  侮辱罪在客观方面首先要求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侮辱他人。其次,侮辱必须是公然进行的,再次。侮辱必须是针对特定的目标和对象进行的。

  诽谤罪在客观方面首先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捏造事实的行为,其次则要求散步捏造的事实,即将所捏造的虚假的足以伤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虚假事实在社会上广为传播,使公众广为周知。再次,诽谤的对象也必须是特定的。

  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敲诈勒索罪如何认定和量刑
敲诈勒索是威胁或者要挟的方式,强行索取他人财物,那么我们如何定义这个威胁或者要挟呢,这个方式有没有限制规定呢。敲诈勒索罪如何认定呢,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下
#刑事辩护
人看过
敲诈勒索罪如何认定和量刑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故意伤害罪适用刑罚的指导意见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故意伤害罪适用刑罚的指导意见(2004年12月27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3次会议讨论通过)为进一步规范故意伤害罪的刑罚适用,根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故意伤害罪适用刑罚的指导意见
安徽高院关于办理故意伤害案(轻伤)若干问题的意见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故意伤害案(轻伤)若干问题的意见为正确适用法律,及时打击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证诉讼活动经济高效,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司法公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安徽高院关于办理故意伤害案(轻伤)若干问题的意见
安徽省高院关于审理**、受贿、挪用**犯罪案件依法正确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意见
安徽省高院关于审理**、受贿、挪用**犯罪案件依法正确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意见为依法惩治**、受贿、挪用**犯罪分子,正确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根据刑法和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安徽省高院关于审理**、受贿、挪用**犯罪案件依法正确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意见
安徽省高院关于故意伤害罪适用刑罚的指导意见
安徽省高院关于故意伤害罪适用刑罚的指导意见(2004年12月27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3次会议讨论通过)为进一步规范故意伤害罪的刑罚适用,根据刑法的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安徽省高院关于故意伤害罪适用刑罚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