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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亚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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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人员有什么限制

其它2022-11-02|人阅读

  一、假释人员有什么限制

  假释人员有以下限制: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二、假释需要什么条件

  假释需要如下条件: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三、监狱假释如何办理

  监狱假释办理流程如下:

  1.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2.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可以假释的,裁定予以假释。如果没有经法定程序的,就不得假释。

  根据《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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