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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杰丰律师
胡杰丰律师
浙江-绍兴
主任律师

老板们,请仔细核对客户的签名!

其它2010-05-13|人阅读
昨天下午,我代理的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绍兴县人民法院开庭,标的不大,10万不到,但开庭前我就很担心被告不到庭。因为被告在码单及欠条上的签名都是“**方”,而身份证上的名字却是“**芳”,如果被告不到庭,原告就需要证明“**方”就是“**芳”所签。而从原告所持有的证据来看,目前没办法证明这一点,也就是说,如果被告不到庭,法庭就无法缺席判决,而且很有可能驳回原告的起诉。

过了开庭时间仍然未见被告的影子,不得已我从原告处问来被告的电话,问被告为什么还不来开庭。还好,被告电话里说是把开庭时间搞错了,现在马上赶过来!于是法庭休庭。在焦虑中度过了一个小时(期间多次与被告联系,担心被他放鸽子)后,被告终于出现在法庭。看到被告后,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庭审顺利,经过法官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案子顺利解决。

庭后,我庆幸碰到一个“好”被告!要是碰到一个不理法院传票的被告就完了。

此前也有同事碰到过类似案子,借条上的签名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而债务人也躲起来不露面,最后债权人只好放弃债权!因此提醒老板们,在生意往来时请仔细核对客户的签名,一定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样!最好还留存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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