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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强律师
王玉强律师
辽宁-大连
合伙人律师

诽谤罪的构成条件以及怎么判刑

刑事辩护2022-06-09|人阅读

谤罪的构成条件是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诽谤罪的构成条件

  诽谤罪的构成条件是: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

  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

  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二、构成诽谤罪怎么判刑

  构成诽谤罪的判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吗

  诽谤罪,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温馨提示,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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