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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律师
张军律师
江苏-宿迁
主办律师

律师的最大快乐来自于当事人的认可

刑事辩护2017-05-24|人阅读

律师的最大快乐来自于当事人的认可

律师做久了,会遇到很多事,见识很多人,办过很多案。不会因为一个案件胜诉而大喜了,因为胜诉太多,也不会因为当事人提出的无理要求而动怒了,因为司空见惯,不会因为提出一个新颖的法律观点而兴奋了,因为你是律师 ,理所当然,也不会因为午饭时当事人的电话而生烦,因为这已是家常便饭。这岂不是做到了范仲淹所说,不以物喜,不以已悲了,可我一直认为真正的人就是以物喜,以已悲的,悲喜是生活的常态,如果生活中没有悲喜,又怎叫生活。最近办理的一件公安部督办的刑事案件,让我意识到,虽然已喜怒不动于色,但内心仍告诉我,律师仍有自己的快乐!

该案被公诉机关指控为组织领导传销,但因其是利用网络实施,确有与一般传销诸多的不同。且当事人确实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会触犯法律,而我们律师认为即便你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但法院仍可能会判决有罪,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当法庭审理中法院问被告人是否认罪时,被告人应该怎么说。出于自己工作的轻便,有些律师可能会建议当事人认罪。律师为当事人解释法律没错,但律师仍应尊重当事人内心的想法,且当事人对他所做的行为供认不讳,只是不知道他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那就让当事人实话实说好了,至于是否构成犯罪那就交给律师吧。因此在诸多辩护人中,我作了无罪的辩护。工作是比有罪辩护多了很多工作量,为此也确实加班熬夜。但当庭审结束后,看到当事人的信息:你是所有律师中最认真的,是我永远的朋友!此时我的内心是快乐的,也忽然意识到,做律师仍然充满快乐,而律师最大的快乐是来自于当事人的认可!

张军

作于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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