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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良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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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明细

其它2017-11-12|人阅读

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明细:

一、直接财产损失:

1、车辆维修费用或重置费用,前者根据车损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损失鉴定及修理发票等确定,后者按照购买与全损车辆价值相当的费用赔偿。车辆维修费用由工时费、材料费、外协加工费、税费四部分构成。车辆重置费包括车辆自身的价格、车辆购置税、上牌费等。

交通事故受损车辆维修费用赔偿注意事项:1)未通知肇事车辆的保险人查勘定损或未通知被保险人到场认可的,受害人主张车辆维修费赔偿将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2)保险公司单方出具的定损清单对合同相对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3)车辆维修费用超出定损清单确定数额的,其合理超出部分仍应支持。4)保险公司对于受损车辆维修费用中的税费应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受损车辆重置赔偿费用赔偿注意事项:1)保险车辆全损情形下重置费用按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赔偿。2)商业保险公司应赔偿全损车辆重置费用中的车辆购置税。

2、车辆所载物品损失的赔偿,按照当事人约定、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方式计算。注意事项:当事人未履行减损义务导致车辆所载物品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3、车辆施救费用根据对事故车辆实施抢救、保护或拖离产生的费用,结合省市部门所定价格标准确定。

二、间接财产损失:车辆停运损或使用中断损失,前者可以按同类型车辆正常收入或受损车辆实际收入计算,后者参照交通费赔偿标准或普通车辆租赁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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