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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万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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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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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2012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诉讼2012-07-17|人阅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 2012年6月22日印发。从2012年7月1日起参照实施。

(根据2011年度统计数据制定)

序号

项 目

标准(元)

备注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854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提供的2011年度统计数字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231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2848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4211

3

职工月平均工资

2846

4

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19131

区统计局提供的二O一一年度统计数据

采 矿 业

34107

制 造 业

30699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5925

建 筑 业

25157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40297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7198

批发和零售业

30799

住宿和餐饮业

20408

金 融 业

74367

房 地 产 业

3013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5648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3986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3166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5703

教 育

34359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8534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32834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6265

5

住宿费每人每天

110

区财政厅

桂财文字[2007]第44号通知

6

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

40

注:1、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2、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

3、丧葬费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

5、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住宿费和伙食费参照第5项和第6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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