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经使用过VPN翻墙软件来浏览一些国外网站?你是否曾经想过制作或者销售VPN翻墙软件来赚取一些收入?如果你有这样的想法或者行为,那么你可能已经触犯了法律,并且面临着严重的刑事责任。
VPN翻墙软件是一种可以避开或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从而访问一些被禁止或限制访问的网站或资源的程序或工具。在我国,制作、销售VPN翻墙软件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制作、销售VPN翻墙软件是否违法刑法,是不是一个犯罪行为,则一直比较有争议。在司法实践中,最多的判决认为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少数判决认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极少数认为不构成犯罪,也有相关的不起诉案例。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这些可能的刑事罪名的特点和区别。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这种罪名的主要依据是VPN翻墙软件可以避开或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从而侵入或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但是,这种认定也存在争议,因为VPN翻墙软件并没有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也没有与监管服务器发生任何数据交流,只是将用户和被访问网站之间的数据加密。这种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占据了大多数,约90%的判例都是以此定罪。
非法经营罪。这种罪名的主要依据是VPN翻墙软件属于增值电信业务,需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许可,否则就是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秩序。但是,这种认定也存在问题,因为国家规定并没有明确将销售VPN翻墙软件作为犯罪处理,而只是作为行政监管的范畴。这种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占据了少数,约10%的判例都是以此定罪。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这种罪名的主要依据是VPN翻墙软件提供者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留存用户日志等信息,或者拒绝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从而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但是,这种认定也有“口袋罪”的嫌疑,因为该罪名涵盖了很多不同类型的行为,并没有具体明确的界定标准。这种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很少见。
综上所述,制作、销售VPN翻墙软件是否违法刑法的问题,并没有一个统一和确定的答案。不同的地区和法院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法律依据和司法解释来认定和处罚这种行为。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制作销售vpn翻墙软件的行为应该不构成犯罪,但这仅仅是个人观点,从过往的司法实践来看,无罪辩护成功的概率比较低。大概率还是会被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