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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彦瑾律师
李彦瑾律师
山东-烟台
主办律师

烟台刑事律师

刑事辩护2012-02-29|人阅读

烟台刑事律师李彦瑾

执业处所:山东中亚顺正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465456312 6088088

职务: 专职律师

执业理念:正派做人、稳健做事、诚信执业

业务专长 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走私贩毒、税务犯罪、金融欺诈、涉黑、刑事申诉、死刑复核等案件

执业服务简介

烟台刑事专业律师李彦瑾律师 ,烟台著名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之一,毕业于烟台大学。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办理多起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并且积累了广阔的社会资源及公检法资源。

刑事业务范围: 为涉嫌犯罪案件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全程服务:案件的立案、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执行、死刑复核、审判监督等各个阶段的法律帮助、代理和辩护,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诉讼权利。

(一) 职务犯罪预防培训及咨询  1、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的聘请,就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可能涉及的犯罪罪名进行讲解;  2、针对个案解答罪名及诉讼程序的咨询。(二) 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会见犯罪嫌疑人;  2、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三)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证据材料;  4、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  5、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四)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证据;  4、出庭准备;  5、参加法庭审理全过程,发表辩护意见;  6、休庭后工作。 (五)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1、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  2、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  3、阅卷、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4、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5、发现收集新的证据;  6、出庭准备;  7、参加法庭调查;  8、参加法庭辩论;  9、二审案件不开庭的,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 (六) 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七)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1、代理自诉案件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犯罪行为;  2、代理受害人举报、控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八)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1、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九)在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  1、在死刑复核程序中,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复核法律意见。

(十)刑事案件申诉  1、申诉案件立案;  2、申诉再审案件的辩护。

成功案例:

王某等运输毒品案(从轻处罚);姜某故意杀人、强奸案(已被释放);孙某玩忽职守案(已被免于刑事处罚);张某出售非法制造的**案;刘某抢劫案(已被不起诉);白某寻衅滋事案(已被不起诉);金某故意伤害案(已被判缓刑);张某玩忽职守案(已被免于刑事处罚);张某某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案(已被撤销案件);杨某贪污案;吴某涉黑案;宋某申诉案等

公共评价

法律理论功底扎实,拥有刑事辩护法律工作经验;熟悉法律有关文本的书写、精于刑事诉讼业务及法律事务,善于办理各种疑难重大案件;思维清晰敏捷,办案严谨,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正派做人,诚信执业。

李彦瑾律师:

手机:13465456312 办公电话:6088088

传真:66969198111 邮箱:ajin72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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