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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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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否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工伤2013-12-29|人阅读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否申请工伤认定?

【案例概况】

周先生的母亲系外地来沪打工者,因为在一个餐饮酒店打工时,被同事点的酒精炉子烫伤自己的右腿,导致大面积烧伤。虽然比较及时送医院进行了治疗,一程度上缓解了症状,但是事后老板却不肯继续支付医疗费用。周先生经过咨询了解到可以申请工伤,但是前往相关劳动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却被拒绝,理由是周先生的母亲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劳动中受伤也不属于工伤,这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范围。请问杨东律师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律师解答】

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在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各个地方的规定也有所不同。对此,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分析认为,按照《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市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待遇参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支付。”可见超过法定退休人员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因此即便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只要是因工受伤,就应当适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当然,如果上述工伤保险赔偿程序无法进行的话,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杨东律师提醒,实践操作中,一般可以两个程序同时进行主张,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来定。这样能够最大程度上保护受伤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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