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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四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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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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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作家莫言,祝贺陈安娜

著作权法2012-10-12|人阅读

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一荣誉应该要载入中华史册。我们也必须感谢陈安娜,因她的翻译使莫言作品能够走向世界,获得这一巨荣。

严格依法使用翻译作品,如支付相应的报酬并注明译者身份等,是对陈安娜这样值得感谢的翻译人的最大尊敬和鼓励。

法律上所指的翻译,是将一件作品从一种语言转化成另一种语言的行为。从翻译界评价翻译成功的标准“信、雅、达”的要求来看,翻译本身就是一项创造性的劳动:信,即忠实原文;雅,即美感;达,即达意,要充分表达作者意思。所以在著作权法中,为了保护翻译者的利益,规定了翻译者对翻译的作品也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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