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待定效力的合同是否生效尚无法确定,需要经过特定当事人确认后才能确定合同效力。如无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需要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方可生效;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后合同方会生效等。
一、待定效力的合同效力如何效力待定合同的特点为是否生效尚不确定,效力待定合同是否生效依据特定当时人的行为而定。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经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生效。
2.无权处分合同,经权利人追认后合同生效或者无权处分权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3.无权代理合同在被代理人及时追认后合同生效。
4.无权代表合同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事后通过决议对无权代表合同进行追认后合同生效。
二、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限有多长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一般是三十天。效力待定合同的善意相对人通知被代理人追认的,可以催告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三、合同效力待定和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效力待定和可撤销的区别分别有:
1.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则是有效合同,在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3.效力待定合同的瑕疵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可以进行补救;可撤销合同的瑕疵在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是不可以进行补救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区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