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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文兵律师
嵇文兵律师
陕西-西安
主办律师

婚姻家事案件的多面性

其他2013-09-27|人阅读

婚姻家事案件的多面性

(一)

作为一名专职的婚姻家事律师,主要办理业务范围是离婚案件和继承案件,当然有时也做一下遗嘱见证等非诉业务。业务最多的还是离婚纠纷案件,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在离婚案件中,感情纠纷不再是第一位的了,也就是很少有离婚案件中会出现“谁离开谁活不了的”情形,即便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往往也是基于多方面的原因,比如为了转移财产,为了报复对方拖延一下时间。现今离婚案件分歧最突出的一是财产纠纷,二是子女抚养权的争夺。平时为了案件跑东跑西的,难得今天空闲下来,就随笔写一点自己的体会。

毕业后到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到法官,一直办理的是民事纠纷案件,其中很大比例就是婚姻家庭案件,2008年我从法院辞职来到了古都西安,入职于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就一直从事婚姻家庭案件的代理,其余也代理部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下面谈谈我对婚姻家事案件的一点体会。

一、婚嫁家事案件的私密性。婚姻家事案件,主要是离婚案件,往往涉及当事人一些私密的事情,有当事人的隐私。许多当事人咨询时,他们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所以我接待当事人一般都在单独的当事人会客室,不会在接待大厅接待当事人,这样会有一个相对私密宽松的环境,当事人就没有怕被其他人听到的顾虑,能够放松下来,将问题说清楚,说充分,也便于律师作出解答。

二、婚姻家事案件的繁琐性。离婚案件的咨询是比较费时间的,虽然最后有许多当事人咨询后并没有委托,但律师还要耐心接待,认真倾听,回答当事人的困惑或者问题。因为当事人面对律师时,说明夫妻、家庭矛盾已经很大了,中国人本来就有“怕诉”的传统,不到万不得已,是不想打官司的。往往提出离婚的,多是家庭里的受害者,或者说是弱势的一方。他(她)们一见到律师,有许多话要对律师说,要充分“控诉”对方在婚姻中的过错。日常琐事,反复出现的矛盾,一时真是不知从何说起,如果再从鸡毛蒜皮的小事说起,恐怕没有半天时间是说不完的。在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往往随着对过去的“痛苦回忆”,也会更加情绪化。因而作为律师的你,一是要耐心倾听, 能够迅速找出矛盾的焦点,不能跟着当事人思路,否则极容易“跑题”,说了半天当事人事情没说清楚,律师也一脸茫然。二是要耐心引导,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当事人就关键问题适度引导当事人诉说,为什么用适度,因为你要给当事人一定的倾诉的时间,当事人常渲泄一下负面情绪,可能心情会平静不少,也便于沟通。如果动辄打断当事人说话,当事人思绪会更混乱,同时也难与律师产生共鸣点,甚至不能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三是要适度开导,鼓励当事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要相信法律。因为当事人是婚姻的失败者,有的也是受害者。这时律师要用自己的一些心理学、社会学知识开导当事人,提供一些法律上的建议。我的原则是,如果当事人就是否离婚还没有考虑好,应当让当事人自己考虑一下,不能因为想接案件,而鼓动当事人去离婚,这样不仅是不道德的,也是给自己留下隐患。比如当事人委托后后悔了,那你退不退律师费,不退当事人怪你没让他考虑好,是你鼓动的。退了的话,律师折腾了半天时间精力都付出了,还弄得心情不太愉快。给当事人一些安慰与开导,让其尽量走出负面的影响,便于其冷静考虑问题,与律师良性互动。

婚姻家事案件举证复杂性。 婚姻家庭案件,有许多情形下举证是困难的。许多当事人认为是“明摆着”的事,因为没有充分的证据,最终未能获得法院的支持与认定。当事人往往想不通。这就决定律师在接受咨询时,要告知当事人的举证风险。比如第三者、家庭暴力等,由于都是些私密的生活,往往不能像经济纠纷案件一样,有具体完善的书面证据等。当事人提供的聊天纪录、微博内容等,因为均不是实名认证,往往最终不能证明事实。还有不少当事人可能受影视剧的影响,过分依赖一些第三者的证据,甚至找私家侦探。结果往往是被骗钱财,极少数所取得的证据也不一定就能被法院认定。同样对于夫妻是否分居,一方说分开,一方否认,这样很难认定,因为谁也说不清楚夫妻是否在一起,是否尽夫妻义务。所以对一些苦等证据准备离婚的当事人,还不如尽早起诉,从时间和程序上取得主动。今天主要就前期咨询,下次谈谈婚姻家事的案件的诉讼实务方面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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