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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新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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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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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合同欺诈

消费者权益2010-06-08|人阅读
近来,有不少朋友反映,在合同交易中,与对方签订合同并支付了货款后,收到的货物却不是双方约定的货物,质量存在严重的问题,而在对方交涉过程中,对方却不予认可,明显,这样的交易对方存在欺诈的涉嫌。但我们依据合同的约定要追究对方的责任时,却找不到可以依据内容或理由。对方是完全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自己的义务,并享有权利的。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

1、合同中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由于粗心或是太信任对方,合同中仅仅对产品的数量作出约定,没有约定产品的质量标准。

2、合同中虽然约定了质量标准,但约定不明,不具有可执行性。如约定符合规定之类的约定。

3、约定了明确的质量标准,但没有对产品的规格或型号作出约定,或是约定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如服装买卖合同中,约定小件100件,大件200件,这里的大、小件无法确定与执行。

建议当事人在进行交易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这一点,很多当事人都已具备了,但在如何签订合同方面,由于法律知识的缺少,或是虽然知道要约定,但不知如何约定,针对以上问题的存在,律师建议如下:

1、签订合同时,一定将产品的质量标准明确做出约定,做到将来一旦发生纠纷或争议,可以据此做出判断产品是否合格,判断对方是否存在违约情形,

2、对特定的产品要对其规格、型号、成色、花色、产地等明确约定,将双方交易的产品特定化,排除其它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类型。防止对方借机提供其它非约定的产品以冒充。

3、对于无法或难用文字表述的产品的标准或规格、型号等,可以考虑将要交易的产品封样,采取凭样品交易。

4、明确约定一方的违约责任,出现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要求无条件退货、更换、重作、支付违约金等。

5、可能时将合同纠纷的管辖地约定在有利于自己的一方所在地法院。

只要您在签订合同时有一颗谨慎的心,并将上述有关内容约定清楚明确,并考察好了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一般的合同欺诈行为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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