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朱学智律师
朱学智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主办律师

论律师的跨地域合作与构架的建立

其他2010-08-25|人阅读

律师跨区域合作团队与合作机制的构建

律师的执业是不受地域限制的,但是事实上在很大程度上却受到地域的限制,尤其象在我省这样边远地区执业的律师,倒不是不可以到其他地域办案,而是没有机会或者机会很少,尤其是到发达的地区办案,这样的机会只是为少数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掌握,还不能形成趋势或者规模,我认为这件事情应当高度重视,无论是协会组织还是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个人,而且应该建立长效机制。

一、必要性

区域和跨区域合作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能够扩大业务范围和影响力,这是毋庸置疑的,我省的有些律所和律师已经在这么做了,其中大部分合作业务的来源源于律所或者律师的个体影响力以及人脉资源,我个人也曾经和北京的律师合作过,源于同学关系,仅限于此,仅为个案,还不能形成规模和机制。但是我想这也是“星星之火”,也可以照亮一点空间,也可以扩大一些影响;其次,资源可以共享,有利于为当事人提供更充分的服务,由于律师长时间在某个领域或者某个地域执业,会建立相对和谐的、有效的、便利的工作环境,工作起来更加便利和有效率,对于委托工作来说就很可能产生事半功倍甚至是意想不到的效果;再者,有利于建立律师的“大家庭”氛围,有利于建立“荣辱与共、共同发展”的共同信念。客观地说,目前律师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尤其在我们东北,律师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地位、评价不是很高,其中有一部分原因来源于律师内部,律师团队本身就有与生俱来的坏习惯,颇类似于“文人相轻”的积习,自以为是、各自为战,相互之间恶意竞争,相互诋毁、贬损,极大地降低了律师行业的社会评价,当然,也有部分原因在于东北的经济环境不好,很多律师甚至吃不饱饭,在温饱没有满足之前空谈高尚的执业道德、操守是不客观的,所以造成了恶意竞争的不良局面,如果律师同行们能够团结起来,共同发展,使得案源分配相对均衡,使得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律师均能有与其相适应的案源,这无论对于法律需求者还是服务者来说,都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岂不两全其美。

二、团队和机制的建立

合作的好处无需多谈,不再赘述,同仁会想到更多,我想关键是如何去做,如何建立机制和团队,现在律师的情况还大多处于“单兵作战”的状态,没有形成规模和合力,当然我想这种“单兵作战”的方式会长期存在,也是目前跨区域合作的主要方式。但我要强调的是,协会应该发挥组织优势,建立长效机制,有目的、有组织地寻求合作,我经常浏览一些与法律有关的网站,经常有外省、市的律师在网上寻求合作,比如工商调查,房产、土地信息查询等,当然合作的内容大多数还只是涉及这些基本的法律服务事务,且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合作成功的不会很多,我想这就是“单兵作战”的弊端,因为个体的原因,无法形成更深的信任所致。所以,由协会出面组织,形成周边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律师合作网络就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初步设想是这样,协会可以成立联络组,联络组由协会领导负责,各专业委员会主任或者授权的代表作为会员,对口联系拟合作的律师协会,由当地律师协会引荐本协会律师,大家形成共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有需要合作的项目,就联系联络组,由联络组与对方律所协商费用并将合作项目分配给协会成员律所,会员律所必须认真完成合作工作,在完成后向联络组汇报,联络组将该所的合作业务完成情况如实记录,并反馈给律协和律管处,作为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一个参考标准,尤其对于怠于履行合作事务的,更应该在考核时加以考虑并在下次有合作项目时考虑是否分配由其完成。在收取的律师费(税后)中提出20%作为联络组的活动经费。当然,以上提议如果能够实行,那么合作的组织必须有书面章程,将上述规定纳入章程中,共同遵守。

总之,我想无论是同省、同城的律师还是不同地域的律师,都必须在合作中才能更好地发展,把自己禁锢于现有的小环境中、固步自封是没有发展的,律师行业竞争如此激烈,我们只有更多地与外界联系、寻求合作才能获得更多的机会,同时也能在合作中取长补短,获得进步,从而带动省内律师的共同进步。

三、 修炼内功、把握机遇

我们在积极创造合作机会的同时,必须注重自身业务素质及沟通、交流、文化底蕴等综合素质的提高,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把握机会,也能够获得更多的机会,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展示我省律师的风采,扩大我省律师的影响,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

提高素质也需要律协及主管部门提供更多的针对律师的培训和交流机会,但是更多的是律师事务所作为最基本的单位,应当建立长期的学习、交流制度,不能一味地只重视案源而不重视业务学习,只注重研究关系而不重视研究业务,应该内功、外功同时修炼,才能成为有竞争力的律师和律所。

以上为作者对律师跨区域业务合作的初步设想,自觉想法还非常幼稚,做法和步骤还非常简单,且文辞拙涩,权当抛砖引玉,万望同仁不吝赐教,但是我的初衷和信念是无比坚定的,那就是希望我省律师能够走出龙江、走向全国,创造辉煌。

商事委员会

朱学智

20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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