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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莞市基层法院设置、管辖分配

其它2014-03-04|人阅读

广东省中山市、东莞市基层人民法院的设置、管辖等相关信息

一、广东省中山市基层法院的设置、管辖分配

  200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批复同意撤销中山市人民法院,分别成立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和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新成立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管辖中山石岐区、东区等15个镇区;市第二人民法院管辖小榄、东升等9个镇。新设立的第一、第二人民法院均行使县一级人民法院职权。主要职责为审判法律规定和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开展法制宣传、提出司法建议等。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设政工科、执行局和13个职能庭室、1个直属单位司法警察大队、4个人民法庭,管辖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五桂山、港口、、民众、南朗、神湾、坦洲、三乡、板芙、沙溪、大涌15个镇区。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所辖的四个人民法庭分别是火炬开发区、沙溪、三乡、坦洲人民法庭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办公地址为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即原中山市人民法院所在地,邮政编码:528403,电话:88235809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设政工科、执行局和12个职能庭室、1个直属单位司法警察大队、3个人民法庭,管辖小榄、东升、黄圃、南头、三角、东凤、阜沙、古镇、横栏9个镇。三个派出法庭分别是古镇、东凤、黄圃。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办公地址为中山市小榄镇九洲基东生西路131号(小榄人民医院对面),邮政编码:528415,即原中山市人民法院小榄法庭所在地,电话:0760-22588553。

 

二、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三基层法院设置、管辖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在东莞市、中山市撤销、设立基层人民法院的批复》(法[2007]187号文),东莞市自2009年1月1日起撤消原东莞市人民法院,设立三个基层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管辖:莞城、东城、南城、万江、道滘、洪梅、望牛墩、麻涌、中堂、石碣、高埗、石排、企石、石龙、茶山、寮步、松山湖)。 办公地址:东莞市石龙镇黄洲新城区方正大道中石龙人民法庭审判办公楼(暂定)。邮编:523320。办公室电话:0769-81380993。传真:0769-81380983。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下设: 东城人民法庭(辖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 南城人民法庭(辖区:南城街道、万江街道) 道滘人民法庭(辖区:道滘镇、洪梅镇、望牛墩镇) 麻涌人民法庭(辖区:麻涌镇、中堂镇) 石碣人民法庭(辖区:石碣镇、高埗镇) 石排人民法庭(辖区:石排镇、企石镇) 石龙人民法庭(辖区:石龙镇、茶山镇) 松山湖人民法庭(辖区:寮步镇、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 东莞市第二民法院(管辖:虎门、厚街、沙田、长安、大岭山)。办公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涌头村107国道莞长路段。邮编:523855。办公室电话:0769-89889288。传真:0769-89889299。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下设:虎门人民法庭(辖区:厚街镇、沙田镇)大朗人民法庭(辖区:大朗镇)大岭山人民法庭(辖区:长安镇、大岭山镇)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管辖:樟木头、黄江、谢岗、常平、桥头、横沥、东坑、塘厦、清溪、凤岗)。 办公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邮编:523710。办公室电话:0769-89808666。传真:0769-89808777。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下设: 樟木头人民法庭(辖区;樟木头镇、黄江镇、谢岗镇) 常平人民法庭(辖区:常平镇、桥头镇) 横沥人民法庭(辖区:横沥镇、东坑镇) 清溪人民法庭(辖区:塘厦镇、清溪镇、凤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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