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引发急症身亡,责任如何认定?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婧依
由于争吵导致对方突发急症身亡,责任究竟要如何认定?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
2023年8月5日约10时许,苏某骑摩托车上街,在路边遇到了高某,遂想起高某尚欠其工钱,于是将摩托车开到高某旁边拦住高某,并向高某索要工钱。随后,双方发生了激烈的言语争执。有路人见状提醒苏某,“高某身体不好,你不要跟他吵架”。之后,苏某便骑车离开。不久,患有心脏病的高某病情发作,忽然倒地不起。旁人见状,马上拨打120送往医院急救。高某由于急性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高某的家属将苏某告上法庭,要求苏某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55540.75元(按照885015.37元承担50%来计算)。
案经博白县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苏某承担5%的责任,赔偿高某家属44250.77元。高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上级法院最终判决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