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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强律师
彭志强律师
广东-云浮
合伙人律师

不尊重法律的人必然被法律抛弃!

执行2010-12-06|人阅读
前几天,L女士在几个亲人的陪同下通过朋友找到我,说要请律师打官司。她带着半蛇皮袋的文书资料,说自己的临街的两卡房产被法院查封并拍卖,现在无家可归(回农村住瓦房,但瓦房白天见太阳,晚上见星星)。我花了十多分钟粗略看了一遍材料,发觉大多是法院的开庭传票、举证通知、诉讼须知、应诉通知等法院文书,也有数份原告各异的起诉状。还有一份时间为2007年的金额为本息十多万元的判决书。经了解,原来是L女士的丈夫以前做生意借有亲友的钱,借钱的时间在2001年居多,其丈夫2007年去世后,债主就起诉到法院,要遗产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法院立案后,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但L女士及其家人却拒绝签收,也没有到庭应诉。结果可想而知,法院支持了原告所有的诉讼请求。文书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程序,法院将其房产拍卖,并将拍卖房产的钱清偿债务。

本来,如果L女士及其家人积极应诉,并与对方协商的话,利息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的。债权人也口头表示可以免除利息。也许有的债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但由于不懂法,视法律为儿戏,不把法院当回事。结果2007年至现在共有10件案,标的近40万元。而且还有一件尚未开庭审理,但已经申请诉讼保全。法院将其房屋拍卖后,已经将大部分的款项清偿各债权人。绝大多数的案件已经执结。

由于原来拒绝签收法院开庭传票,甚至判决书也拒绝签收。结果到底有多少债务也不知,涉及到多少案件也不知。现在等到房屋被拍卖后才到处上访,喊冤。迟矣!

  我知道这样的案件已经不可能再打官司。因为法律文书已经生效,被告经法院传唤不到庭应诉,视为放弃抗辩权利。只好告诉她查清涉案的案号,到法院申请复印判决书,然后查看执行的金额是否与判决的相符。其他申诉或申请再审的事再想办法。

  本来,法院前段时间通知她取回剩下的款项,但她却拒绝来领取,而是屡次到法院要讨个说法。结果又多了两件案,剩下的余款又少了几万元。我告诉她,应该尽快将款取回。因为不知还有多少未起诉的案件!再不取回的话很可能一分钱也没有剩下!

  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详细询问案件的事情,L女士总是说什么都不知,什么都不懂,也不知道有借款,是否已经偿还也不清楚。我问她既然不懂为什么不委托律师去处理呢?我对她说,如果请律师出庭代理案件,事情也许不会走到现在这地步。她回答说不知道要请律师,也不懂得要请律师。

  L女士的教训可谓不小。也给后人一个启示:不尊重法律的人必然被法律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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