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李大贺律师
李大贺律师
河南-郑州
主办律师

郑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抵押登记规定

抵押担保2012-01-04|人阅读
郑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抵押登记规定李大贺律师整理------- 依据《郑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暂行办法》-------- 第四章 他项权利登记  第二十二条 集体土地上房屋设定抵押权的,应持下列材料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利登记,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一)登记申请书及抵押人、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房屋所有权证及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使用证;  (三)主债权合同;  (四)抵押合同;  (五)其他必要材料。  农民个人房屋设定抵押权只能为本家庭成员担保。  已经抵押登记的房屋的占用、管理与处分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在处分抵押房屋时只能面向本集体组织成员。  第二十三条 经登记的抵押权发生转移、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的,权利人应当依法申请转移、变更、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下列房屋不得设定抵押权: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二)教育、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的房屋;  (三)列入文物保护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房屋;  (四)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转让的房屋;  (五)依法公告拆迁范围内的房屋。  第二十五条 在房屋上设立地役权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地役权合同;  (四)房屋所有权证及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使用证);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二十六条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地役权设立登记,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关事项记载于需役地和供役地房屋登记簿,并可将地役权合同附于供役地和需役地房屋登记簿。  第二十七条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登记证明;  (四)证明地役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房屋上设定的地役权一并转移。 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县(市)、上街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在所属行政区域内开展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可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101日起施行。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郑州担保行业现状-------期待契约精神
担保行业出现一波又一波的挤兑,谁的错?固然要从个案说起。但是,值得关注的是,挤兑发生的其中一个原因也是比较重要的原因,可能就契约精神的缺失。举例说明,一担保公司
#抵押担保
人看过
郑州担保行业现状-------期待契约精神
郑州担保行业现状追踪
郑州市中小企业局和各区县担保机构主管部门正依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中小企业
#抵押担保
人看过
郑州担保行业现状追踪
关于颁发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郑州消息
关于颁发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郑州消息来源:河南未来律师事务所记者:李大贺发布日期:2011年4月29日从郑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抵押担保
人看过
关于颁发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郑州消息
担保机构法律体系、监管部门与内部控制综述
担保机构法律体系、监管部门与内部控制综述第一担保机构法律体系一、担保机构监管法律法规(一)全国的1、《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3-82、《国务院办
#抵押担保
人看过
担保机构法律体系、监管部门与内部控制综述
宁夏回族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实施细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抵押担保
人看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