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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昌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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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
主办律师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该如何商讨赔偿事宜?

继承2010-07-22|人阅读

杨律师法律咨询热线:13836163761

赵先生咨询杨律师:我父亲驾驶助动车的途中,被一辆出租车撞倒。经急救后,目前伤情稳定。就是手臂骨折,且有碎片痕迹。目前医生还在和家属讨论是否要开刀治疗。事发后第二天我替我父亲去了交警队,司机和他们公司安全员在交警队当场表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然后在签署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当天就把车给提走了。 该司机所属的出租车公司在我们这里是属于规模数一数二的大公司。司机本人在事故当天垫付了1000多元的抢救和医疗费用,我打了收条给他。其余的住院费用是我自己支付的。司机提车走人后,这几天再没出现。我联系其公司安全员后,该安全员表示,一切等我父亲伤好了再谈,所以在此期间的医疗和住院费用都是我自己支付的。他让我保管好单据,说等他有空了会联系我们的。我现在主要有这样几个问题想请教下了解相关情况的杨律师:1.目前我私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目前在2000多元左右,医院还要我近期交8000元的预存款,联系肇事司机,他表示自己没钱。联系安全员,他让我自己先支付,然后保留单据。 那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可以自己先支付,然后日后凭收费的单据再找他索要?(毕竟我不想因此耽误我父亲的治疗)2.按照目前的治疗进度,我父亲如果不用开刀的话,那整个治疗费用是不会超过交强险规定的1万元的,但是如果要开刀治疗的话,那费用可能要翻数倍。像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会理赔?3.在交警队的时候,一名警官私下跟我说,叫我们日后进行赔偿协商的时候,不要“狮子大开口”,因为对方在此次事件中还是比较负责的。 我当时也没细想,因为不管如何赔偿,我父亲总是吃苦头的。所以我比较想了解的是,像这种情况,我们的赔偿问题该如何与对方进行协商? 协商多少合适? 误工费的认定是不是根据医生最后开的病假期限认定? (父亲在酒店工作,月工资在2000元左右) 父亲表示,我们只想争取属于自己权益范围内的合理赔偿。 4.我网上查了查,有些人说赔偿的协商要在责任认定后的10天内进行,也有人说可以等到伤病完全修养好了再谈。我倾向于对方在支付医疗费用后,让我父亲先养病,等伤好了以后,在具体协商赔偿事宜。 请问这样是否可行?

杨律师解答:1、已经有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你父亲的所有损失有对方全部赔偿,这没有问题。2、“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可以自己先支付,然后日后凭收费的单据再找他索要?”:可以,对方有交强险,而且是较大规模的出租车公司,事后赔偿应当是没有太大问题,只是你要保留好全部单据,不要轻易给其他人原件,可以给复印件。3、“整个治疗费用是不会超过交强险规定的1万元的,但是如果要开刀治疗的话,那费用可能要翻数倍。像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会理赔?”:超过限额的医疗费部分,保险公司不会赔偿,除非肇事方车辆还有商业三者险,可以由商业三者险公司赔偿、或是由肇事方赔偿。4、“我们的赔偿问题该如何与对方进行协商? 协商多少合适? 误工费的认定是不是根据医生最后开的病假期限认定? (父亲在酒店工作,月工资在2000元左右) ”:(1)和肇事司机、其公司的安全员协商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请交警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到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交警调解直接到法院起诉解决。(2)应得到的赔偿有:所有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等。如果还需要二次手术的,现在能有医生的证明确定二次手术的费用数额的,可以现在一并索要,如果无法确定,可以待二次手术后另行起诉索要。(3)误工时间要有医生的休假证明,一般到定残日前。(4)索要误工费和护理费时,应有收入证明。5、“我网上查了查,有些人说赔偿的协商要在责任认定后的10天内进行,也有人说可以等到伤病完全修养好了再谈。我倾向于对方在支付医疗费用后,让我父亲先养病,等伤好了以后,在具体协商赔偿事宜。 请问这样是否可行?”:(1)你所说的“10日”:不是“协商”赔偿的日期,而是请交警调解的时间限制,一般要求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0日内请交警调解,但现实中,超过这个期限双方都同意请交警调解的,交警也可以为你们调解。(2)交警调解不是必经程序。(3)如果是协商赔偿:什么时间内都可以找对方协商,但千万不能“等到伤病完全修养好了再谈”:请注意人身伤害赔偿的一年诉讼时效,如果拖得时间太长、最后与对方协商不成的,超过一年时你起诉到法院的,你还要找证据证明你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否则有可能被法院驳回的。建议:如果你父亲出院了,就尽快申请伤残鉴定并与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时尽快起诉到法院解决,也可以在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不要拖得太晚,时间越长越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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