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杨昌盛律师
杨昌盛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主办律师

夫妻单方的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离婚2010-09-20|人阅读

赵女士来电咨询:前几年我与丈夫商量买了一辆小型货车跑生意。今年我们不再搞运输,车就闲置在家。上个月,我丈夫的弟弟从我家把车开走了。我问丈夫怎么回事,他说送给他弟弟了,反正留在家也没有用了。我现在不同意就这么把车送人,可他弟弟不给车,也不给钱。而且他还说,车是他哥哥送的,我没有权利向他要钱。请问律师,我能向丈夫的弟弟要回货车吗?

杨律师解答:夫妻单方的赠与行为是否有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赠与物如果属于夫妻单方的个人财产,则赠与人对赠与物拥有完整的所有权,自然可以自由处置,不需经得配偶的同意。二、赠与物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赠与人的单方赠与行为的效力是待定的。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俩人在法律上是共同共有关系。根据民法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共同共有财产,共有人的权利涉及全部共有财产,而不仅仅是对自己在其中所占份额的那部分财产。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之一在没有征得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处理共有财产,也无权单方处分属于自己应占份额的那一部分财产,擅自处理,如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提异议的,可以认定为有效,但如果其他共有人表示不同意的,则赠与行为无效,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物。

因此,夫妻一方在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财产做处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对方的同意或默许。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离婚危险性测试
离婚心理透视最后的战争当一方或双方在违反婚姻基本原则或背离夫妻感情的前提下所暴发的争吵,动机是以分裂家庭为目的,这样的争吵是夫妻之间最后的战争,最主要的特征是双
#离婚
人看过
离婚危险性测试
涉加拿大离婚如何办理-哈尔滨涉外离婚律师
一、离婚当事人双方是在中国登记结婚的,双方可亲自回国在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二、在中国登记结婚的,如一方在国内,另一方在国外,应向原婚姻缔结地或原户籍所在
#离婚
人看过
涉加拿大离婚如何办理-哈尔滨涉外离婚律师
离婚时的夫妻房产分割问题
房屋作为特定的不动产是每个家庭最为昂贵的消费品之一,为购买和装修房屋往往会耗去一个普通家庭多年辛苦积攒下来的所有积蓄,甚至还会因购房而大量借债。因此,离婚时的房
#离婚
人看过
离婚时的夫妻房产分割问题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被隐匿、转移的几种救济方式
当事人在离婚时遭遇财产被对方转移的问题时应注意如何防范、救济呢?1、说理时证据最关键。在平时生活中除应当具有自身保护意识外,还应当注意收集证据,因此,在生活中,
#离婚
人看过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被隐匿、转移的几种救济方式
适用物权法判案 离婚协议分割单元房无效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索某与张某在离婚协议中有关“两居室房屋中南侧一间归索某所有,北侧一间归张某所有”的约定无效。这
#离婚
人看过
适用物权法判案 离婚协议分割单元房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