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承办律师:李鹏律师、王志锋律师
王女士(我方当事人)和聂某闹离婚多年,在法院马上判决离婚之际,聂某的朋友突然将二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借款。“债权人”出具的证据是一张仅有男方聂某一人签字的借条,其实对于该借条的真假所有人都心知肚明。李律师及其离婚团队通过研究案件细节,运用娴熟技巧,去伪存真,天津河东法院最终认定该债务由聂某一人承担,避免了一次虚假诉讼的发生。
其实在离婚诉讼当中,突然冒出这样的“债务”、“借条”的事情时候发生,其中不乏真实的借贷,但也有不少是虚构的债务,目的是在离婚中侵占夫妻另一方的财产。对付这种虚假诉讼,凭借的是律师多年的诉讼经验和生活的阅历。同时我们也呼吁离婚,修改《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以及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不让善良的人、规矩的人蒙受不白之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