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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损害赔偿2012-08-10|人阅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21日后)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费用包括:

()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交强险中的抢救费是什么意思?

交强险中的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责任限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

一、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二、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三、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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