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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景敏律师
秦景敏律师
江苏-徐州
主办律师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多长时间应当制作事故认定书?

损害赔偿2014-09-15|人阅读

邱女士问:我半个月前驾车行驶中和另一辆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可到现在都没拿到事故认定书。请问:我什么时候才能拿到事故认定书?

秦景敏律师答复:关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作出的时间,因事故而异。有的事故比较轻微,事故原因比较单一,事故当事人的过错比较清晰,事故责任也比较容易认定,因此作出事故认定的时间就比较快。但有的事故比较严重,事故发生成因比较复杂,事故当事人各方都有相应的过错,要判定事故发生原因甚至必须要进行专门的检验、鉴定,而检验或者鉴定的期间又不能确定,所以针对这样的事故作出事故认定的时间就会相对较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还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你可以依上述规定并根据你所述事故的具体情况,决定自己是继续耐心等待还是向事故处理部门及其人员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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